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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我# 《矛与盾 01》

《矛与盾 01》

*伪凯我向 请勿上升真人

那是个大晴天,他出现在我的店门口。我刚睡完一觉,定了闹钟等待预约的客人,指间夹着烟。

“有人吗……?”

男孩子一边探头往里看,一边拉下自己的口罩,露出原本被挡住的鼻梁到下巴的轮廓,逆着光,像一道从身后吹来的清风,猝不及防地扑面。

我连忙从躺椅上站起来,“文身?”

他点点头。我试探地挑眉,“王……先生?”

恕我没法大大方方叫他先生,他看起来撑死了也就十八九岁的模样。就我这家藏在小巷子里无人问津的文身店,整天门可罗雀,能有几个上门的非主流就不错了,一本正经加了微信预约的,还真的少之又少。

我习惯性想把烟掐了,发现那根烟还没点燃,于是笑笑搁在了边上。真令人意外,想要在背脊上文一个恶魔翅膀的,会是这样的男孩子。

穿着白衬衫,从头发丝到脚底板都是规矩的气息,帽子摘下来,黑发柔顺而服帖地垂在脑袋上,有着轮廓精致的眼睛,声音乖巧温润,又隐约吐露着年轻人的磁性。

图案的具体设计是早就商量好的,半边恶魔翅膀,他说要文在左边蝴蝶骨上,直径差不多7、8厘米就够了。蝴蝶骨——我被他这个用词逗笑了。“那个叫肩胛骨,跟你肩膀上的是连着的,同一块。”

他迟疑地动了动眉毛,但还是没说什么,脱下衬衫。他比较白,也瘦,却不是那种女气的纤弱的白和瘦,有胸肌。我看惯了男生的肩膀和背脊,只能说人的肉体是无法像艺术家的画作那么标致美好的,可他就是,都说看人要看美好的灵魂而非肉体——我还是看看肉体吧。

他应该不太习惯在异性面前赤裸上身,耳根微微红了,腼腆得可爱。我叫他趴好,自己去做繁琐的准备工作,

“文的时候有点疼。怕疼么?”我笑着看了他一眼。

他摇摇头,就在这时候,第一针开始了。

他一点声音也没出,只是呼吸明显停顿了一下。其实从文身师的角度来看,文在骨头上当然要比纹在肌肉平滑的地方疼得多,也难文一点。他预约的时候我跟他这么说,他说了一句特别中二又可爱的话。

“翅膀不就是要文在那里吗”。

想到这里,我更加不敢怠慢,万一文毁了帅哥的小翅膀,就太令人难过了。也许因为确实不太舒服,他想说些话分散注意力,我的小祖宗,我哪有心思分出来跟他讲话呢——“小帅哥,咱听点音乐,别唠了,我万一给你文毁了,要盖过去整个图案起码大上一圈。”

蓝牙音箱开始放歌,他于是也就安静了。慢慢地,他开始跟着哼,很轻柔,素来听惯的歌好像旋律都美好了一些,用我那半吊子的语文来说,如同卷过海面的一小簇萤火,飘飘浮浮,落往心上。

我不自觉地自言自语嘟囔了两句, “什么?”他可能是想要知道我说了什么,正回头,“别动。”我轻轻把他摁回去,“我说我读书的时候也遇见你这样的男孩子就好,长得好看又会唱歌,就算只是在背后偷偷暗恋一下什么也不做,以后回忆起少女时代至少不会什么都没有。”

他听了这话,不太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好不容易褪下颜色的耳根又红了,原来是不习惯被人夸的啊。

后来也只断断续续地搭过两句,这个图案不算难,偏我这回眼睛都快瞪出来,八成是整天给中学生在身上文花体字,手法退步了。

我让他站在全身镜前,又拿了另一面小镜子,他自己能看到那个图案。“文的好好看啊。”他这么说。

长得好看的人说什么话都令人觉得是发自内心,我自然也当作是他真的满意。他说:“改天我再来,把右边也给文了。”

“准备文一对吗?”我笑了,“那很酷啊,文好之后衣服一穿,就是藏起翅膀的白衣小恶魔了——那我给你算便宜点好了,反正你下次还来。有什么问题就发微信问我吧。”

我转头看到那支刚刚放在一边的烟,于是将它点起来,不吸,只拿着。他的目光碰巧停留在我的手上,问:“你手上是?”

“嗯?啊,这个。”我换了一只手拿烟,将手掌递给他看。我不像大众印象里的文身师会弄得浑身都是文身或者左青龙右白虎,我只在掌心里有一幅文身。沿着深深浅浅的掌纹文成或粗或细的枝丫,再文上几片绿色叶子,是一棵树的树冠形状。

“我觉得人就像一棵树,有一次看着掌纹,觉得特别像一棵树最细的那些树枝从身体里冒出来,就纹了这个。小清新吧?可麻烦了呢,文的时候就很疼,而且手心里最容易磨损掉色。”我抽了口烟,将唇间的烟吐向别处。

他认同道:“挺新颖的。”

转账成功,他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其实是我朋友推荐我来你们这的。”

“哦?是吗。”我并未深究,甚至用了一种成人世界的敷衍。“那我下次见到他要好好道个谢了,还帮忙介绍客人。”

话音刚落,他就摇摇头,垂下眼眸,语气有些微妙。“不,你可能没法见到她了——她,出国了。”

我看到他的嘴角抿了一下,听出些不寻常,但还是配合地回应道:“那还真可惜。”

他后退两步,抬起头来向我挥手。“那我告辞了,再见。”

“下次光临。”我这句当然算是真情实感的,谁不想多见到好看的人呢,顶多怕自己多看到他几次就忍不住老牛吃嫩草罢了,哈。

他后来确实发了些信息问关于文身的保养,跟预约的时候一样,语气很礼貌。我说要与他交个朋友,不知道他会不会认为这是客套话,他告诉我他叫王俊凯。

我发了个苦笑,我说现在的年轻人名字可真好听啊。

 

聊天就只到这。几天后的傍晚,在隔壁的馄饨店吃完晚饭,接到读书时小姐妹的电话,说夭枝啊,我的酒吧开张两个月了你怎么都不来捧场,今晚我请你喝酒啊。

我只略有耳闻是最近圈里的文艺青年聚集地,反正店一天开到晚也没什么人,不如去凑个热闹划算,我就说好啊,我晚点关了店去找你。

平常在店里一犯困就歪头睡,往脸上抹化妆品也是浪费,给自己找个机会仔仔细细上个妆,换好衣服出门去浪,仿佛时代还是我们的时代,继续彻夜狂欢也没关系。

二十六岁就好像活出了三十六岁的样子,每天懒洋洋的,不想谈恋爱,不想疯不想闹,老老实实窝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过小日子,所有鲜活和热烈都已经成了来自很久之前的东西。

 

如果给我个机会寻觅,我乐意再抓住一次。

——人可以重回青春的吗?

你怎么知道不行呢。

 

-TBC

写这篇初衷是写一个十八岁处于少年时代和成人世界交界处中,面临着各种选择和困扰,充满矛盾的少年王俊凯。好久没写凯我,大半夜码不知道会不会看起来很凌乱,不喜欢的话求轻喷。国庆尽量多写吧,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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