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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我# 《矛与盾 03》

《矛与盾 03》

*伪凯我向 请勿上升真人

前文:01 02

第二天晚上,这个有趣的男孩发微信跟我说:“老板娘给我加了奖金。”后面还配一个可傻可傻的笑脸。

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很多客人后来都问老板娘驻唱的男孩是谁,称赞他的嗓音,也难怪他这样高兴了。这小孩真容易满足。

我回复:“哟哟哟我们小帅哥要在文艺圈出名了,跨向天王巨星的第一步,加油啊。”

他又发了一个可傻可傻的笑脸。

 

无聊的日子还是不得不过,每天在躺椅上半睡半醒,瞄着有没有人走进我的店。眼瞅隔壁那家馄饨店的生意都比我这火热,偶尔会有人来问问,但是真正进来文的多是些学生,让我在他们身上文上某个人的名字缩写。

每到这时候我就觉得很有趣,还不知道能不能共度一生的人,就这么着急地在身体上烙个印,分手了再过来洗掉或者盖掉,到底有什么意思呢。

我想起一个姑娘。约莫大半年前来我店里,说要文一个人的名字。我瞧那姑娘至少十八上下,可一开口就惊着我了。她不是文名字缩写,是文全名,汉字,一笔一划都要文出来。

我说姑娘,你为难我还是为难自己呢,那样很疼的,而且我的字也不好看。

她坚持,我只能抹把汗摞起袖子上。谁知不久前她再次光临,面容平和地对我说想要洗掉那个文身。我说你洗也洗不干净,选大点的图案盖掉吧。最后她选了什么图案我已经忘了,她文的那个名字是什么我也忘了,每天有人来来去去,我记性不好。

但总觉得,在哪见过似的。

 

那个傍晚,又没有客人。我靠在躺椅上玩手机,小姐妹喊我去唱歌,于是我决定再旷一晚上工去嗨。她说,那我让人去接你过来,我说成。

烟燃着一直忘了抽,烧到头,烫了手。

“唔!”我惊呼一声弹起来,手忙脚乱灭了烟,捂着手指吹。

一抬头,看见王俊凯正扶着门框站在那里。

我第一反应是,我今天脸洗了没啊。

 

“我们老板娘叫我接你。”他说。

牛仔裤,T恤衫,白色耳机,他浑身都是简单的,发旋上还笼着一小块不小心带进来的暮色。刚刚被烟烫到的没出息样子居然被看到了,我说我换件衣服来,你等等我。

噢,我当然不会跟言情剧女主角一样蠢不拉几地揉着头发在那浪费时间纠结要穿什么,我迅速从衣柜里抽了一套换好,梳头发,打个底妆,描眉毛画口红,基本像个人样了。让男士等待女士梳妆打扮是不好的,要二十分钟搞定。

不知道为什么,我隐约生出了一种错觉,好像是我要出门跟人约会一样。可能是站在王俊凯边上太有初恋的氛围了,我可以不要脸地说我重返了十八岁。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他,他笑了一下。

“走吧,打车。”王俊凯说着就要开滴滴打车,我说不行,小帅哥刚领奖金,别花在打车这种无关紧要的事上。

他想了想,“我走过去倒是没关系,你也走吗?”说着他看了一眼我的凉鞋,有后跟的。

“切。”我笑起来,拍他的肩膀。“走什么路,姐骑自行车带你。”

我不否认我那是辆小破车,我从读书的时候骑到现在都没舍得换,但捎个人还是可以的。王俊凯抓了抓头发,“还是我带你吧。”他眼角溢出半缕笑意,在将暗不暗的天色下令人心动极了。

“别,我这辆车可鬼畜了,你hold不住的。放心吧,我技术很好,读书的时候自行车甩尾就没输过,绝对不让你摔沟里去。”我信誓旦旦地拍着胸脯,说到后来自己都觉得好笑。他乖乖跨上后座,“你这样我才觉得一定会摔沟里去呢。”

“别说这么伤感情的话。”我刚要踩踏板,突然想起来:“小帅哥,你多沉?”

“……一百出头吧,怎么了?”

我想骂人,硬生生忍住了。

“好瘦。”我僵硬地回头看了一眼,他的腿很长,有点没地方放的感觉。

心一横,脚上使力,车就踩出去了,我松了口气,要是拉不动他,可就丢死人了。

我说你抓牢了啊,王俊凯笑着说:“我抓不抓牢都一样,你的车别散架就成了。”

“乌鸦嘴。”气得我,还真有种车好像快顶不住了的感觉。

耳边一直有风声嗡嗡地响,但模糊的还是能听见王俊凯的呼吸,地球上每一个人都在呼吸,他的呼吸节奏却格外特别似的,从风中一圈一圈地绕进耳朵里,耳廓微妙的痒。

带着个人骑和自己骑完全是不一样的两种感觉,我全神贯注,他在轻轻地哼歌,下意识紧握着车把而有些发酸的手掌舒展开了一点,天色渐暗,路灯还没有亮。

“诶,王俊凯——你耳机给我一个呗?”我偏头喊。

他没应,两秒钟之后有一只挂在我耳朵上。他放周杰伦的歌。

我以为我们那一代人才听周杰伦了,原来音乐也不分时代的。但是触碰到一些能让我回想起青春的东西,觉得怀念又感慨。

或许王俊凯就是年代感本身,他似乎是你二十六岁时遇到的小朋友,再看一眼,他又是十八岁的肆意美好,是某种意义上的时光机,你拉住他的衣角,他就带你回到青春的感觉里去。

我明明认路的,我知道接下来还有多远,可我就是觉得我们骑了很久,风都变慢了。

 

好久好久没进过KTV了吧。我问王俊凯来过没有,他说很少,高考完跟朋友来了一次。

“那你肯定是麦霸。”我刚说完,马上补了一句,“不过我也是——我是最五音不全的那个麦霸。”我朝他眨眨眼,推门进了包厢。

小姐妹已经带人嗨上了,比起唱K,我更愿意认为这是一种聚众发癫。早知道就不让王俊凯这个乖小孩来了,今晚八成唱个没完,这群人在包厢里又喝酒又抽烟,别带坏他。

这里很吵,我凑到他耳边,大声喊:“晚点咱先开溜吧——否则你要提早感受宿醉的痛苦啦。”我参加过这种聚会,黑暗中谁管你是谁,拉着就灌你酒,第二天一群人跟腊肠一样铺在沙发和地板上,别提多混乱了。

不知道他听没听清,在黑暗中朝我笑了一下。我求他别对谁都笑,那些一厢情愿的年轻女生们绝对会怀疑:OMG,他是不是喜欢我。

至于我年轻时候有没有过这种一厢情愿,我拒绝回答。

全程一本正经唱歌的人,真的只有我和王俊凯了。其余时间他们就点了劲爆的曲子,不唱,开着原声,然后喝酒,癫狂,撕扯,暧昧。王俊凯唱歌的时候要是转过头来,我就给他推回去,我说你好好唱好好唱。

我没骗他,我真的五音不全,全程都在破音和走调。就算气氛没这么嗨,就我这个唱功我还真拿不出手,有点后悔答应来了。

象征性待了一个多小时,包厢里的人去卫生间吐的都来来回回了好几拨,我扯着王俊凯,我说咱走吧。

他笑着说私奔吗,我愣了一下,想起我给小姐妹发的语音。啊,这种用词都被他知道了。

对呀,私奔,快走吧——

然后我们俩就跑了。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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